季度報告、年度報告及投資人網絡會議
1. 每季度報告披露后10天內舉行投資人網絡會議。每年3月提交項目年報,年度報告披露后10天內舉行投資人網絡會議;
2. 古全眾籌項目經理負責投資人網絡會議的協調與召集;項目方與領投人必須到會,跟投人可以缺席會議;
3. 非會議期間,項目方和古全眾籌項目經理有權拒絕跟投人任何溝通需求,古全眾籌項目經理不干涉項目方與領投人、領投人與跟投人之間(有效合伙企業內部)的日常溝通;
4. 經投資人表決,有限合伙企業可以要求古全眾籌派有審計師資質的人員對項目方進行財務審計,兩年內只有一次機會,審計師費用由古全眾籌負責;
5. 建議創業項目方給領投人發放董事津貼,額度以每季度1000元---3000元為宜。